近期股市触底反弹,上蹿下跳,好不热闹,有些投资者由于望而却步,与反弹擦肩而过;有的将资金全部放在债券市场上,结果只能望股兴叹;谈起火爆的黄金走势,可能更是心中说不出的痛。种种的错过与踏空,不如说是理财中资产配置的不当。不可否认,资产配置可以说是理财中最为关键的一步,起着指导全局的作用。
转变观念是首要
如今,很多投资者到银行来购买基金或者是理财产品,大都是抱着纯粹购买产品的观念,一次性或短期的投资居多,很少会出于对家庭财务情况的综合考虑而来银行为自己进行资产配置,这就要求银行要从引导投资者观念转变开始,帮助客户从自身状况、市场走势、理财需求等出发,优化配置各类家庭金融资产,作到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全面兼顾,引发客户对家庭不同阶段理财需求的思考,逐步转变理财观念,稳步实现理财目标。
风险测评少不了
风险偏好是作好资产配置的首要前提,通过银行的风险测评系统,可以对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作个大致的预测,再结合投资者自身的家庭财务状况和未来目标等因素,为投资者配置理财产品,基金和保险等所占的比重,既科学又直观,在为投资者把握了投资机会的同时又可以降低投资的风险,可以说是为投资者起到了量身定制的效果。
品种选择很重要
如果已经通过风险测评系统作好了各项产品的占比配置,接下来就要在具体品种的选择上花一番脑筋了。因为同样的产品类型,细分到各个具体的产品上,投资表现往往有好有坏,有时甚至大相径庭,所以作好产品的“精挑细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不同期限,不同币种,不同投资市场和不同风险层次的投资工具中,需要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配置的需求,更能达到合理分散风险、把握投资机会、财富保值增值的目标。
若以投资期限的不同来划分,可将资产配置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方式。短期产品以“超短期灵通快线”、七天滚动型、二十八天滚动型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为主;中期产品由“稳得利”理财产品及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组成;长期产品则以万能型、分红型保险、保本型基金居多。
若以风险程度的不同来划分,可将资产配置划分为保守型、稳健型、进取型三大类。保守型配置,由“灵通快线”系列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分红型保险等组成;稳健型配置,由“稳得利”理财产品、保本型基金、万能型保险等组成;进取型配置,由偏股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投资连结型保险等组成。
若以投资币种和市场来划分,更有美元、澳元、欧元、港币等“安享回报”系列理财产品和QDII基金可供选择。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企业制度安排,生产要素,产业价值链,组织职能
一、健康保险企业的生产要素
健康保险企业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服务机构,其生产要素不同于其他行业,生产要素中的资本、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的内涵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资本
资本是所有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在金融企业,资本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保险企业的资本是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劳动力
劳动力是企业生产要素中核心的部分,最具主观能动性的部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具备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主要有精算、核保、理赔、财务、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为了企业的生产目的而投人才智和体力,分布在不同岗位和层级。二是负责销售服务人员,主要有人、经纪人、公估人和其他中介服务人员(审计、法律、财务、税务等),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三)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在健康保险企业中,可以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部分,两者结合起来,为健康保险业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平台和作业保障。硬件部分,指的是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方面的要素,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种数据库、编码程序、保单(保险产品的信息载体)。软件部分,指的是与硬件部分配套的专业技术和作业流程,包括产品设计、精算统计、核保核赔、风险控制、医务管理、健康管理、投资操作等。
现代企业的目的是进行生产经营创造价值,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对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组合,也就是进行资源配置。同样,健康保险企业的资源配置就是对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组合,组合的标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制度均衡理论告诉我们,制度均衡安排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素资源配置最优,达到交易成本最小、净效益最大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达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当企业达到这种状态时,制度的选择主体对此时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表现出一种满足状态或满意状态,也就是达到了制度均衡状态。那么,就健康保险企业内部而言,主要是通过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价值链的延伸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净效益最大,从而达到制度均衡。
健康保险是专业技术密集的要素配置,我们把前文提到的健康保险企业的资本、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三大要素归纳为五大类:资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经纪销售服务人员、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包括数据库)、专业技术作业流程。
健康保险公司是金融企业,资本是最重要的要素,这与其他金融行业的特点是一致的。健康保险公司同时又是专业性很强的服务性行业,特别是产品精算、风险控制和医疗服务方面,是个专业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企业。
根据德国著名保险专家d.法尼在《保险企业管理学》的分析,保险产品作为经过要素投入和要素组合过程产生的经济物品,是提供给被保险人使用的保险保障。保险产品是无形的,它在法律上是通过保险合同,实际上是通过信息载体被记录并储存。正因为如此,生产要素的选择、使用和组合也有其独特之处。尤其是无形的生产要素,如员工的劳动和信息,专业人员的技术和知识,在整个要素的投人中所占比例很高。*
鉴于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健康保险公司的生产要素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风险控制流程和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这三大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形成的企业价值链的意义也非同一般。
二、健康保险企业的价值链分析
(一)健康保险的价值链分析
与人身保险的利润来源相比,健康保险的利源是“三差”中的“两差”(费差和利差),其特殊性表现在两方面:
1.疾病发生率(morbidity)
健康保险产品的风险是根据“疾病发生率”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人身保险的“死亡发生率”(morbidity)确定的。当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疾病发生人数比预定疾病发生人数少时就会产生盈余,这是健康保险公司最核心的利润来源,也是区别于其他行业利润来源特质。在本文中,我们把由此带来的盈亏称为风险控制盈亏(下同,略)。人身保险的死亡率,在一段时间内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而健康保险的疾病发生率缺乏足够的经验数据,同时疾病发生率往往受到现代医疗技术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饮食习惯的很大影响。
2.管理服务收益
通过延伸管理服务、延伸价值链带来的收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管理式医疗(managedcare)和健康管理经验,对医疗服务的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测,改革医疗服务的补偿方式,建立与医疗提供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机制,建立广泛的医疗提供方网络,采用病种管理、病例管理和诊疗信息管理等措施有效地控制风险。通过以上新型的管理服务和实践,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价值。
(二)健康保险的价值链延伸
健康保险的创新之处在于借鉴国际成功的健康管理经验,通过对医疗提供方的管理,为客户提供新的服务,一方面有效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丰富了客户服务的内容,为客户提供了附加价值,这样,既延伸了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延伸了健康保险的价值链,为健康保险提供了新的价值来源。
1.采用新型的风险控制模式
健康保险业务的风险控制是个国际性的难题,运用传统人身保险的核保核赔技术流程已经不足以控制风险。健康保险与寿险存在巨大的差异,健康保险在承保前的客户信息调查、产品定价、理赔服务(包括金额、频度)、风险控制(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医疗提供方的管理(约束诱导需求、控制医疗过度消费)、客户的道德风险控制等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流程。近几十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健康保健组织,采用延伸传统风险控制和服务流程的方式,在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有效的经验。例如在医疗服务控制过程方面,采用医疗服务使用检测和审查、第二外科医生手术意见;在医疗服务费的补偿方式上,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诊断相关分类付费等;与医疗提供方建立无赔款优惠和利润分享机制;特别是管理式医疗,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和费用,通过建立选择性的医疗网络、主管医师的“看门人”制度、病例管理、网络化的信息管理、医疗代码制度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考评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创造健康保险的“三赢”局面
中国的健康保险行业也要借鉴国际上比较先进有效的健康保险的管理经验,更多地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新型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创造新的价值链。只有实施执行这些必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才有可能抑制医疗提供方的诱导需求,避免过度医疗和医疗不足,达到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客户收益的最大化、保险公司的效益最大化的“三赢”局面。
三、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
(一)组织职能与现存的制度形式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保险公司从事健康保险活动应当具备以下职能和条件:单独核算健康保险业务;建立健康保险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康保险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建立健康保险数据管理制度;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核赔人员;具备职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以上职能的合理分配,保证消费者的最大利益,保证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达到组织制度安排的最优配置。
根据以上职能配置,现存的商业健康保险企业的组织制度形式形成了以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为主体,寿(产)险公司健康保险专业部门为辅,寿(产)险公司其他职能部门附属的健康险业务为补充的多种形式:
独立法人专业公司:这是中国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和主流。专业公司具有完整的健康保险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可以独立进行资金运用、人员招募和财务核算,调动各种资源统筹支持健康保险主营业务。
事业部或利润中心:指在寿(产)险公司中独立的机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专业经营健康保险业务,是健康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职能部门:指在寿(产)险公司中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是目前开展和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主要组织制度形式和发展力量。
附属的业务形式:指依附在寿(产)险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中,辅助销售健康保险业务,该业务形式主要为最近几年新成立的合资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寿险),以及财产保险公司中的意外健康保险业务,是健康保险业务的重要补充。(见表1)
(二)要素资源配置、价值链延伸与组织制度安排
健康保险企业的制度安排是由企业内部要素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决定的,是企业内部要素配置的外在表现,要素的配置过程就是组织制度安排的形成过程。健康保险企业的四种主要组织形式是五大要素资源不同配置的结果,组织形式的复杂程度和资源配置的复杂程度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同时,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和要素配置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其价值链的参与程度,也决定了价值的获取程度。同样,二者也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
我们知道,要素永远是稀缺的,假定在要素约束和确定的前提下,企业的组织形式追求要素配置最优、价值最大,从而达到企业制度均衡。根据这个原则和现实的企业制度安排,我们可以把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形式分为具体的制度均衡和制度非均衡形式。(见表2、表3)
说明:
1.资本:包括注册资本金投人和资金的投资使用;
2.销售服务:指销售和服务等第三方人员;
3.专业管理: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信息系统:指计算机支持平台和数据库、保单等信息系统;
5.风险控制:指进行风险控制的专业技术、作业流程和控制手段。包括传统的核保核赔技术和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的手段;
6.管理服务:国际通行有效的新型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
7.文中符号√和#分别表示具备和不具备此项职能。√/#两个符号同时出现,表示各有50%的可能。
(三)组织制度的分析
1.制度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形式
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完整的业务职能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导向。健康保险是核心业务,围绕这个核心业务,组织具备所有生产要素,可以统筹调配各种资源,进行最佳配置,发挥最大效用,通常可以达到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在控制风险方面,除了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之外,还探索性地采用新型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管理式医疗和健康管理,达到价值最大化,实现公司的利润目标。这种组织制度安排,使组织的资源配置、目标设定和价值创造达到了统一,获取最大化的价值盈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费差、利差价值(参见上文,略);
其次是风险控制盈亏价值,通过传统的核保核赔以及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手段降低风险所带来的盈余;
第三是管理服务盈余。专业公司除了采取传统的风险控制方式之外,还创造性地引用了国际通行有效的医务管理和健康管理的新型风险控制方式,这就大大地延伸了组织的价值链,获取了组织提供的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附加价值贡献,这是其他组织制度安排所不具备的优势;
第四是组织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一方面减少了组织内部信息沟通成本,提高了组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资源配置的协同效应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五是开展业务的规模效应所带来的规模收益。
综上所述,这种组织制度安排是价值最大化的盈利模式和企业制度安排。
2.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形式
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组织制度安排有三种形式,即附属业务形式、专业职能部门和事业部或利润中心形式。
首先是附属的业务组织形式,只具备单纯的业务销售职能,是最简单的要素组合与制度安排。通常是健康保险产品以附加险的形式附着在其他主险之下,主险可以是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或其他意外险。销售范围通常是局限在个人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合与补充,没有单独的核保、核赔人员和作业流程,也没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支持平台。在要素组合中只涉及到单纯的销售职能,其他要素是与其他产品系列和组织共用。企业组织只局限于部分销售职能,组织参与价值链的程度最低,价值创造只取决于部分费差的获得。
其次是专业职能部门形式,具备业务销售与风险控制部分环节(核保、核赔)职能,以市场开拓和销售管理为主,兼顾部分两核工作和其他职能(如产品前期调研、部分医务管理职能)。销售的产品可以是附加险或是独立的主险,附加险通常是配合主险的销售,以一年期业务为主,起到带动主险增长的“敲门砖”作用,销售渠道与其他销售渠道共用,业务范围可以是个人、团体和中介业务,也可能是集中在其中的部分范围。在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是通过核保、核赔环节进行,有单独的专业人员和作业流程,也会涉及到市场的调研和定点医院管理等部分职能,计算机信息系统通常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系统共用。所以,在要素配置方面涉及到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流程,以及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就价值链的参与程度,兼顾型组织制度安排,参与了价值中的费差创造、部分的风险控制盈亏价值创造(其中的核保核赔、产品开发的参与)。
第三是事业部或利润中心的组织制度形式。职能相对完备兼具财务目标导向型:具备相对独立完整的健康保险业务的销售、风险控制和产品精算的全过程,具备部分或全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支持平台;同时,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要求为目标。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组织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策略,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运用各种资源支持健康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由于财务指标考评,组织尽可能最优化地配置资源,降低业务的交易成本,发挥要素的最大效用,特别是在风险控制全过程中,把风险的预测、防范、转移、化解等环节贯穿起来,达到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这种组织制度安排,由于最大程度地参与了健康保险业务的全过程,同时由于财务目标的约束,一方面使企业更多地关注风险控制的各个方面,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尽可能最大化地参与到组织的价值链中,获取最大的价值创造,包括费差、风险控制盈亏和部分利差(资金使用权的转让费用)。
四、组织制度安排的现实选择
(一)企业发展的宏观战略决定了企业的组织制度安排
首先是健康险企业组织形式专业化发展的趋势。中国保险业控股集团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建立专业子公司(包括健康保险公司)的内在需求;同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潜在的盈利空间,诱致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建立(金控集团下的子公司和独立的股份制专业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成为中国健康保险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各个领域专业子公司的建立,实际上是一种组织制度的变革,也是企业组织和市场进一步专业分工细密的客观要求,对于组织而言,最重要的是找到了新的获利的机会,新的获利机会诱致了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诞生。“制度变革与其说是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是取决于制度供给,与其说取决于制度接受者的非均衡是显示的新的盈利机会,不如说依赖于变革成本决定制度决定者的非均衡所给予的获利可能。”这是专业公司诞生的制度基础。
其次是企业发展的专业化战略和相机抉择策略的选择。具体表现就是健康保险的最主要组织形式:事业部或利润中心、职能部门制以及辅助业务形式的经营模式,这些模式的选择既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一方面,以往的中国企业追求大而全的经验教训,使中国保险业坚信专业化发展的企业战略。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绝大多数主体,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和合资企业,提出了在集中精力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发挥健康保险的辅助作用,以健康保险带动主营业务的发展,这也是健康保险“敲门砖”理论产生的基础。另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密切关注健康保险市场的变化,特别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采取“进退自如”的相机抉择策略,“进”可以模仿专业公司的制度安排,减少制度转换的机会成本损失;“退”可以固守辅助补充主营业务的根本,作好“配角”。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二)企业内部要素资源约束的原则决定了组织制度安排
首先是资本稀缺。在健康保险的要素资源中资本是首当其冲的第一稀缺资源,这是制约健康保险组织制度安排的第一因素。
其次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与保险的其他领域相比,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技术要求更高,涉及到的知识也最多。目前,具有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的人才极为匮乏,这大大加大了招募人才的成本。
第三,健康保险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投资也是巨大的,这里就不再赘述。
总之,健康保险的要素资源的极度稀缺,加大了其组织制度选择的交易成本,制度决定者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交易成本的大小,选择了组织制度安排的多种形式。
五、结论
就企业的组织制度安排与生产要素配置、价值创造和组织职能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的均衡条件
当制度的供给与制度的需求达到平衡时,组织的净效益最大、交易成本最小,此时的企业组织制度处于均衡状态;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安排形式的均衡条件是,在要素配置最优、交易成本最小的前提下达到价值最大化。
(二)健康保险企业组织制度的合理与现实选择
(一)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总体较为保守
与西欧国家偏爱证券并配置较高比例的保险资产不同,中国家庭金融资产中的银行储蓄存款一直居高不下。截至2010年末,储蓄存款占比仍有75%左右;证券在整个家庭金融资产中的占比近年虽有所提高,但不足20%;保险等其他金融资产配置的占比更微不足道。在投资组合方面,约22%的家庭持有股票,其中多数家庭持有的股票种类少于3种;持有基金的家庭比例为17.39%。从家庭储蓄的主要动机来看,医疗和突发应急、子女教育、养老保障和财富保值为主。在持有股票的家庭中,近6成投资者股票资产低于家庭资产的30%,其中股票资产配置占家庭资产10-30%的投资者占比最高、为38.22%;股票资产配置占资产组合70%以上的投资者占比最低、为5.35%。
(二)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类别较少,房产占比最高
平安大华基金与益普索(IPSOS)联合的《中国家庭理财调查报告》显示,中等收入家庭理财动机主要集中在“提高生活质量、抵御物价上涨、养老”三个方面,投资品种选择以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作为首选,房产仍然是中国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占家庭金融总资产的比重为73.44%,存款位居其次,股票、基金、黄金等份额较小,这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另外,在家庭金融资产增加的同时,还存在有效保险需求不足的问题。家庭风险金融资产配置还存在着明显的家庭成员教育效应与生命周期效应。
(三)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与风险承受能力不完全相关
调查显示,在所有中国股票投资者中,中低收入者占多数。81.16%月收入在6000元之下,月收入超过1万元的股票投资者仅占5.48%,月收入1-3万元者占比仅为1.07%。国内88%的富裕家庭高度关注资产安全性,全部金融资产中低风险金融投资产品(储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等)配置占到70%左右。中低收入家庭倾向于高风险金融资产配置,而高收入家庭风险金融资产配置较为保守,这也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此外,投资者投入股市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家庭储蓄和工资收入,其中58.47%的投资者用家庭储蓄投资股票,36.33%的投资者用工资收入投资,还有5.20%的家庭通过私人借款、房屋抵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股票投资。
(四)居民家庭对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忠诚度不高
麦肯锡的研究表明,中国消费者通常会权衡各家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理财产品并且对价格极其敏感,64%的客户愿意为了1%或2%的更高回报而离开一家提供良好个性化服务的金融机构。
二、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启示
调查显示,中国居民大多以家庭为重,个人投资理财的选择往往与家庭生活目标相结合。78%的居民拥有财富是为了给家庭提供安逸的生活和保障。据此,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满足居民家庭金融资产保值增值需求
通货膨胀、消费理念转变等因素促使近年来国内居民储蓄意愿不断下滑、投资意愿上升。国内居民理财需求增强、资产配置思路转变导致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对储蓄产品的替代。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居民将不再只是看重含有无风险价值的储蓄利率,还会更加关注包含风险价值的金融市场收益。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管理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客户的忠诚度。
因此,商业银行有必要设计出更多符合中国国情、品种多样的理财工具和金融产品,使不同的家庭能够通过金融市场获得适合自身的金融工具,把客户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中心,满足居民家庭配置多种金融资产的需要。在金融分业经营管理体制下,商业银行还应强化同业合作,建立协同经济体,提高产品外部采购和供应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产品。此外,高净值家庭对专业金融资产管理服务的强烈需求将为中国私人银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但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金融资产管理的全球化程度不够。
值得注意的是,吸取此轮金融危机的教训,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提出了“沃尔克规则”,英国银行业独立委员会(ICB)提出了“藩篱规则”,都主张把零售银行与投资银行隔离。当前很多国内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理财板块都建立了理财资金池,独立运作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实际上是银行针对个人客户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这对团队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银行出售的部分信托类理财产品,由于在产品设计时将产品的运作与风险控制全部交由信托等合作企业,致使在市场风险发生时,银行无法决定理财资金的止损点,只能被动接受客户损失不断扩大,而最终的声誉风险却要由银行自己承担。因此,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必须以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作为保障。
(二)以创新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发展,挖掘国内居民消费市场潜力
中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2010年末只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9%左右,远远低于香港、韩国等发达市场。中国居民家庭负债率为20.45%。从2005年至2010年,中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以平均每年29%的速度增长,2015年有望达到21万亿元。这说明中国消费金融业务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在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业务,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居民消费需求,还可以借此降低资本消耗、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优化调整自身业务结构,进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着力点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产品创新拓展消费金融产品链条,形成房屋按揭贷款、综合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网银与电话支付等多类别、多功能的居民家庭消费金融产品体系和银行卡、POS收付等公务消费金融产品体系;二是通过体制创新,推动居民家庭消费金融服务流程优化,提升审批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增强业务定价能力;三是通过消费金融经营理念创新,更加重视居民家庭消费融资需求,更加注重深化价值链各环节的增值服务内涵,为居民家庭提供更为全面的消费金融服务方案。
(三)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帮助居民家庭规避金融资产配置风险
商业银行在向金融消费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和销售理财产品时,应主动提高创新型复杂金融商品的透明度,全面、完整、及时、准确地向居民家庭履行告知义务,对不同理财产品和不同业务的风险等级、风险性质进行充分揭示,切实维护好广大居民的金融消费知情权。
要坚持销售适用性原则,将各类理财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居民家庭。进行正式交易前,应主动向金融消费者提供相关理财产品或资产管理服务说明书、风险提示书、费用说明等,不遗漏信息、不诱导客户,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